关于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的安排
日期:2019-05-07 发布人:admin789 浏览量:5258
各学院:
根据《汉口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》的要求,为保证论文(设计)顺利答辩,现安排如下:
1各学院、指导教师按照文件要求,对论文质量的把关,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达到答辩要求方可安排答辩;对于以下情况取消答辩资格。
1.1指导教师认定不合格的论文,教师提出申请,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1.2毕业论文(设计)在5月13日重复率超过30%的,应取消其答辩资格。
2各学院于5月10日将《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委员会(答辩小组)名单》电子版交教务处备案,待答辩后将纸质版交教务处审核。
3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《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安排表》电子版交教务处备案。
4各学院原则上定于5月18日安排学生答辩。
5答辩完成后学生根据评阅教师意见、答辩小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,修改完成后学生须在5月23日前将论文定稿上传论文系统。
6各学院于5月23日至5月26日将纸质版材料交教务处审核,材料如下:
6.1指导教师整理:毕业论文(设计)原文、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、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报告、毕业论文(设计)教师指导记录表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记录表、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表
6.2学院整理: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汇总表、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表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委员会(答辩小组)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安排表、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汇总表
7各学院于5月28日前将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录入成绩系统。
8填写论文(设计)材料时间参照模板。
教务处
2019年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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